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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市推行公路“路长制”工作7月份巡查通报

发布时间:2017-08-01     来源:

 

 

长路路域字〔2017142

 

 

长沙市推行公路“路长制”工作7月份

巡查通报

 

各区县(市)路长办:

根据市政府《关于推行公路“路长制”的通知》(长政办函〔201753号)文件要求及“路长制”工作要点,市路长办于615日一25日对各区县(市)推进“路长制”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,重点查看了区县(市)领导担任路长、建立“路长办”、属地范围内国省干线和县乡道以及主要农村公路明确“一路一长”并进行公示、建立月例会和季督办会、建立联动机制和考核机制等情况。

一、工作完成情况

各区县(市)领导重视,行动迅速,积极落实文件精神,大力推行路长制工作。目前,大部分区县(市)成立了以区县(市)长或主管副区县(市)长为总路长的推行公路“路长制”工作领导小组及多部门协同参与的“路长制”办公室。在充分调查研究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。同时,“路长”办成立后,先后出台了工作例会制度、公示制度、“三员”制度、巡查—督查—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,为顺利推行“路长制”打下了坚实基础。

1.实施方案已出台、区县(市)领导担任路长的有:浏阳市、宁乡县、芙蓉区、天心区、雨花区、开福区、岳麓区。

2.政府多部门参与的“路长”办已成立的有:浏阳市、宁乡县、芙蓉区、天心区、雨花区、开福区、岳麓区。

3.属地范围内全部国省干线和县乡道、一条主要行政村道路纳入“路长制”工作并进行公示的有:浏阳市、宁乡县、芙蓉区、天心区、雨花区、开福区、岳麓区。

4.“路长制”制度比较健全的有:浏阳市、宁乡县、芙蓉区、天心区、雨花区、开福区、岳麓区。

5.建立联动机制和考核机制的有:浏阳市、宁乡县、芙蓉区、天心区、雨花区、开福区、岳麓区。

二、下一步工作和要求

1.进度滞后的望城区、长沙县要尽快克服机构改革、抗洪救灾等不利因素的影响,抓紧开展“路长制”工作。高新区“路长制”工作的开展情况将纳入8月份的巡查范围。

2.各区县(市)范围内的国省干线、县乡村道各创建一条“路长制”示范路。路长公示牌按照市公路管理局的规范要求,8月底前在实施“路长制”线路上完成设置工作。

3.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帐,制定整改计划。

4.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,运用互联网,建立路长、分路长、路长办和三大员在内的微信群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 20178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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